缙云县司法局立足山区实际,聚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集中力量抓好法律服务“换挡升级”和法律援助“裂变倍增”,以实体平台建设为支撑,以数字赋能为抓手,扎实推进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品牌特色打造,实现惠民举措“零积压”。一是探索“全省通办”机制。借助舟山、丽水、台州三市“山海协作工程”,聚力打造“山海协作”的法律援助实践,截至目前共办理异地协作法律援助案件5件16人。如,缙云与岱山两县为12名农民工跨市申请开通了一条“直达高速路”,实现农民工讨薪“最多跑一地”。二是创新“枫桥经验+法律援助”模式。以受援人的诉求为着眼点,注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践行以非诉方式及时就地解决受援人的合理法律诉求,推动社会治理从化诉止纷的事后应对向少诉无讼的前端防范转变。三是注重品牌宣传。打造“法律援助值班手记”“法律援助办案手记”缙云品牌,精心采编典型案例、普法信息等,“14面锦旗讲述一段暖心故事”一文相继被《浙江日报》《丽水日报》宣传报道。
二、强化“重要窗口”建设,实现便民服务“零投诉”。一是下放前置初审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将法律援助初审权下放到全县4个律师事务所、4个法律服务所、10个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及6个乡镇司法所,缩小法律援助服务半径。二是设立专项服务岗。以法律援助流动岗、农民工维权岗、老年人维权岗为纽带,通过进村入企,深入农民工聚集区、老年人生活区等地,启动法援维权快速通道,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引和法律援助受理服务。三是拓宽窗口辐射面。在全县个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和联络员,承担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宣传、申请指引的窗口功能,有效推动法律援助走入基层、走入农村。
三、丰富法律服务供给,实现利民措施“零距离”。一是规范法律帮助工作。在全市率先开展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工作,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常态化召开会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件。二是拓宽特殊公益诉讼受案范围。注重维权与教育相结合,为特殊公益诉讼被申请人提供援助,目前,已办理4起公益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其中,“陈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供法律援助案”被司法部案例库采纳。三是探索法律援助与公开审查工作机制。针对检察院的公开审查案件,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职能作用。如,年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开审查案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公开审查会并提供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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