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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小微权力为清廉学校建设强根基

“这是我们制定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重大事项制度》,学校班子成员只有校长和副校长4人,为了让决策更民主,我们的班子会议都会邀请学校所有中层正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讨论决定……”近日,缙云县实验中学校长胡成勇正向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介绍学校的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县纪委县监委的督促指导下,县教育局立足问题导向,落实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提出的整改要求,从源头入手,全面梳理学校小微权力。累计制定校务公开、教职工评优评先方案、大宗物品采购、食堂管理、招生工作细则等22项制度,以流程图形式编辑成册,指导学校工作实践,筑牢“清廉学校”建设的制度根基。

“清廉食堂”规范管理

“食堂长期由同一个体户连续承包,存在管理不善,提供的饭菜标准低等诸多问题,学生家长意见比较大。”今年上半年,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督查和信访反映,第一时间督促县实验中学对食堂承包和管理不善问题进行整改。县实验中学即知即改,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审议,决定委托专业服务中介将学校食堂的劳务承包项目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招投标。

“我们跟进监督了解到,县实验中学换了承包商后,新学期饭菜品质明显提升……”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在跟进整改监督后发现,并建议教育局党委对全县各学校同类问题自查自纠,推动制度完善。随后,县教育局党委统一制定了《学校食堂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学校食堂采购的规范管理。

“阳光分班”不走过场

缙云县落实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分班抽签仪式现场

电脑派位“阳光分班”是年以来县教育局为规范新生分班流程而出台的创新举措。按照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招生工作细则》和《新生分班制度》,今年8月底,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县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紫薇小学、东渡初中等学校举行公开分班抽签仪式,对级新生分班进行电脑派位,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公开监督。

“在督查中,我们重点将初始分班名单与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最近一次考试成绩单进行‘三表’核对,确保‘阳光分班’制度落到实处。”开学后,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合县教育局监审安全科对上学年各校分班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让“阳光分班”不走过场。

“校务监督”同向发力

缙云县新建小学校监会工作档案记录

“上一学年,新建小学校监会共列席校务会议48次,提出意见建议21条,开展各类监督56次,整改问题18个,化解矛盾纠纷6起,纠正不规范票据18张,提醒谈话5人。”在全县各学校校监会业务交流会上,新建小学校监会主任王佩军正向其他学校校监会主任们介绍。

为充分发挥校监会作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合县教育局,召开全县各学校校监会业务交流会,对全县各学校校监会主任开展集体约谈提醒并就如何精准监督提出意见建议。按照《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校监会不仅参与学校重大项目的监督,还对食堂供应商选择、供应合同、采购制度、食堂工时等进行全面监督和定期抽查,同时,积极参与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比如全程对校考核组如何确定年度考核优秀教师的过程开展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制度建设是‘清廉学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制度完善,把学校的小微权力一步步规范起来,将‘清廉学校’创建与推进学校管理相结合,形成权力阳光运行、办事公开透明、工作廉洁高效的学校管理体系,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缙云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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