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蓝新闻
近日,缙云县前路乡前路村梅树岙自然村内出现了一幅“特殊”的场景,在村民的家中,一个国徽、几张凳子、几块标牌就构成了法庭。缙云县人民法院在此地巡回审理了一起家事纠纷案件,审判员钦建丽和书记员潘弘力参与了庭审。
据了解,本次庭审采用这样的形式是因为被告当事人在梅树岙自然村家中因行动不便,走到村委会都成问题,到法庭开庭存在困难。而原告当事人在宁波打工,疫情原因回丽水参加庭审存在不便。
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诉累,缙云县人民法院联系了宁波当地法院,通过“共享法庭”开展庭审。同时开展巡回审判,背着国徽进村,把法庭搬进了当事人的家。缙云县人民法院壶镇人民法院庭长钦建丽告诉记者:“审判庭本来就有国徽,国徽就代表国家,代表司法,代表公平正义。背着国徽进村,就是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公平正义。”
钦建丽说:“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是会从群众的诉求和困难入手,有必要时还是会背着国徽进村,把法庭搬到当事人身边。”
以“小贴心”实现“真便利”
无论在哪,正义必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