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两部法律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将会进一步提升和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水平。今天(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人保护十大案例,我们要特别 寻找逃学失联多日的14岁女孩小兰
这是检察官丁夏维在一周之内,第二次和公安机关紧急会商了,他们正在全力以赴地寻人。大家要找的是一个还没有办理身份证、没有固定联系方式、行踪轨迹毫无规律,至今还未满14周岁的女孩儿——小兰。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丁夏维:这两天找她的这个过程,我真的没有想到放弃,但是在整个一年的过程当中,确实有几次有想过说,我真的可能尽力了,当我遇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我就心里默念三句,我说她没有爸爸妈妈了。
又一次失联的小兰现在已经读初一了,丁夏维第一次接手她的案件还是在一年前。年6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了一条强制报告线索,来自当地的教育部门和妇联向检察机关反映,从这一学期开始有了逃学现象的小兰,已经失联多日。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丁夏维:我们就跟公安机关协同开展了扩线审查,就是从她的朋友圈开始,每天晚上做了些什么事情,在哪里落脚,我们一步步地深挖进去。我们认为她有可能已经遭到了性侵害,她周围肯定有一帮这样的朋友带着她,是在利用引诱她去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情。
小兰被从犯罪团伙解救但困境还远未解除
经过了近一个月的摸排研判、信息追踪,金华警方一举抓获了一个引诱介绍幼女卖淫的犯罪团伙。虽然10名团伙成员最终都被依法从重严惩,但看着被解救出来的小兰,丁夏维开始强烈地意识到,这个孩子身处的困境和危局还远远没有解除。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丁夏维:这个孩子,她当时的状态是属于什么呢?我们总结了三个词,一个就是监护缺失,然后心理失衡,还有生活上失助。
在丁夏维办理过的未成年人检察及权益保护工作的所有案件中,小兰的身世最为复杂和特殊。年,年仅12岁的小兰就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人生重大变故。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社会心理指导中心负责人毛晓波:看着她的爸爸把她的妈妈杀害了,孩子一滴眼泪都没有流过。她当时经历的这些心理上的压力,其实也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对于她来讲是一个强大的一个应激反应,所有的情绪积压在她的身体里面没有爆发出来。
因为家庭情感纠纷引发的一场悲剧,让小兰成为了最无辜的受害者。母亲被害、父亲坐牢,从事实上已经失去了父母监护的小兰,从此开始和外婆外公一起生活,而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老两口能够做到的也仅仅是照料小兰吃饱穿暖。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社会心理指导中心负责人毛晓波:爷爷奶奶平时这里是不上来的,就是在下面,七八点钟就睡觉了,就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里,特别是打雷下雨的时候,她说我也很害怕。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丁夏维:其实我们看到了她是身处这个困境,民政部门有做了把她纳入到困境儿童的这个救助保障,关工委、妇联、团委等等,我们都第一时间去关心救助她,经济上的救助等等。但是这些之外,从长效的一个保护来说,到底谁能够监护到她,谁来履行这个监护职责,是当时摆在我们面前,我们想得最多的。
监护干预启动合适监护人调查评估程序
不幸的家庭遭遇,让小兰过早地承受了巨大的心灵创伤,如何维护这个生活在困境中的女孩的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主导责任,小兰重返校园,谁来承担起对她的监护责任?启动合适监护人的调查评估程序,是接下来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首要任务。
调查评估从小兰的近亲属和社会关系展开,内容包括对监护能力、监护意愿、人格品性、与被监护人的情感联系以及小兰自己的意愿等,根据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检察机关最终确定小兰的大姨为合适的监护人选。
小兰的大姨:我都跟她都说过了,姨娘不需要你的回报,就是你好好读书,有美好的将来,有好的未来,我就满足了。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丁夏维:我们从她的行为上已经看到,她自己非常愿意觉得来接过这一棒,把妹妹的孩子看好。我们通过支持起诉来落实她的监护权的变更,申请法院把小兰的监护权从她的父亲这里转移到她的大姨。法院是当庭判决支持的。
各方力量携手为小兰提供权益保护
监护权变更之后,由检察机关牵头,联合民政、教育、卫健、共青团、妇联等11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大家都拿出了具体的方案,从各自的工作职能出发,还同步引入了心理咨询师,青少年事务社工等这些专业的社会力量,共同为小兰提供最大限度的权益保护。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社会心理指导中心负责人毛晓波:我跟检察院的同志一起曾经做了28次心理咨询,对她。其实也就是一种心理陪伴。每个礼拜几乎有两次时间必须要跟她见面,了解她的生活情况,包括她的精神状态,那一段时间,她的数学成绩,满分分的卷子也可以考到一百多分。
毛晓波,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受金华市妇联的委托,他配合检察官丁夏维全面介入对小兰的心理救助和司法保护工作。经过了长达一个学期的心理干预和建设,情绪慢慢稳定下来的小兰也逐渐回归了学习和生活的正轨。
小兰的大姨:像去年暑假,毛老师和丁检察官,还有两个社工,有一个社工24小时地陪着她,晚上陪她睡觉,就是怕她太无聊,就让她去练舞蹈还有补课什么,你说多好。
然而,今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不久,小兰又有了逃课的记录,甚至还出现了夜不归宿的现象。两个月前,她的大姨发现小兰开始学会化妆,手臂上还出现了纹身。
小兰的大姨靠在夜市摆摊为生,一边要尽全力照顾小兰,一边还要支撑自己的家庭正常运转。现实的生活压力,让大姨对小兰的监护慢慢变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小兰的大姨及时向检察官反映,她需要获得的帮助是管住这个孩子不向坏的方向发展。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丁夏维:青春叛逆期又刚好恰逢而来,这样的孩子,靠我们言语上去教育和引导还是不够的,她平常在她迷惘的时候还是需要有一些力量在保护她,在推动着她、、。但是外界又会有一些年轻的不良习性的力量在拉住她,在吸引她,在拽着她,这两股力量的交织,她在这个摇摆不定的时候,她很容易滑向她不应该走的这一边,我们是看着非常着急。
困境儿童到迷途少女小兰的未来何去何从
小兰起起伏伏的状态,让大家意识到,这个孩子已经走到了人生关键的十字路口,从困境儿童到迷途少女,小兰的未来该何去何从?对她的保护如何以法律的名义继续延伸?
已经失联快半个月的小兰究竟去到了哪里?公安机关也派出了专门的力量协助检察官丁夏维开展工作,但是要在海量的社会视频中找到她的蛛丝马迹,就如同大海捞针。
经过连续几天不间断的摸排和梳理,大家终于发现了小兰的踪影。
如果放任小兰在失去监护的状态下,多在社会上停留一天,也就意味着她离危险的边缘又近了一步。经过公安机关的努力寻找,小兰终于又重回大家的视野。
丁夏维:你是插了个翅膀你就能飞的人,但是你跌下来,会跌得很狠知道吗?我们一次次在还来得及的时候,想干预一下你的生活,干预一下你的身心发展,不想你往偏的方向发展,你一次次跟我们较着这个劲,你不要觉得你们没有资格管我,不是这样的。国家对每个未成年人,都是(要)保护同时要教育、要管束。
专门教育引导“边缘”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尽快带小兰脱离目前的环境,就必须为她找到一个合适和稳定的去处。在小兰失联的这段日子里,除了找人,丁夏维还完成了一项重要工作。经过反复的考察和评估,在征得小兰大姨的同意和确认后,小兰将要在这所专门学校开始被“约束”的生活。
面积不大的启德学校,目前有在校生名,在这里就读的大多数都是有着严重不良行为,父母、监护人以及所在学校已经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孩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将“问题少年”纳入分级分类教育矫治计划,建设专门学校作为国家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就是为了给像小兰这样的孩子们提供兜底的制度保护。
缙云县启德学校校长蒋江湖:纠正了一个孩子,也是拯救了一个孩子。在这样的一个法律出来了之后,能够有效地让他们去接受这样的一个教育。不是说一直要靠法律来约束或者要靠我们学校来约束,我们最终达到的是让他们自我约束,重新调整为一个正常身心健康的孩子,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一个人。
做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守护者,法律就是最坚实的后盾。《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正式实施,不仅将为司法机关提供更加清晰的法律依据,也为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创造了充分条件,尤其是把“保护权益”和“预防犯罪”紧密地衔接在一起,两部法律的实施将正式构筑起一个全方位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这两者之间实际上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我们检察机关一方面要严厉打击未成年人受到侵犯的这个行为。我们还要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我们要积极主动,怎么预防?由谁来预防?形成什么样的机制?我们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来不断推进,通过预防实际上得到更高的保护,在保护中又让他们得到更好的成长。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