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鉴于当前我县及周边县区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在鹿城镇全域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采样检测区域鹿城镇全部村(社区)二、采样检测对象鹿城镇全体常住居民(含外来人员)三、采样方式临时采样点集中采样四、采样时间及地点4月7日上午8:30启动采样,下午7点前完成采样,具体临时采样点由村(社区)干部通知。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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