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受控、无遗漏”,欢迎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对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社会公众可通过下列方式举报:
1.拨打电话;
2.登录“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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