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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局三落实开展化妆品宣传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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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要求,落实《年度缙云县化妆品“百千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近日,缙云县局联合基层监管所对化妆品“百千万”放心店建设开展初步验收“三落实”工作。

  一、落实验收细则,提升店铺经营环境。对化妆品“百千万”放心店开展评分验收,对店内柜台布置、产品存放、产品验收台账以及供货单位相关资质、化妆品产品备案信息核查、产品质量进行评分,对现场发现的不规范经营现象要求经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参照浙江省化妆品“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建设标准及评分细则,以“比优”、“争先”两个目标,不断细化要求来提升监管质量。

  二、落实条款宣传,提升自我承诺监管。在监督验收工作中向化妆品“百千万”建设单位现场讲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并向其阐述其中实施缘由,使其理解条款,认同条款,并促使化妆品经营单位从自身合法性与利益出发思考问题,从而提升其服务质量和自我监督体系的建立,建立起自我纠察为主,市场监管为辅的自我责任意识,成为人民放心,政府放心的真正“放心店”。

  三、落实民众监督,全民共建放心店。本次验收工作中,重视宣传,积极向民众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从化妆品示范经营单位出发,以店带面打造化妆品的“放心县城”,在验收现场对咨询的群众开展条款解疑、化妆品合法性鉴别、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渠道等信息科普,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信息来源: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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