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银保监复〔〕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你司《关于变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公司壶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浙发〔〕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公司壶镇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由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贤母西路号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安居西路7-1号一、二层及7-2号二层。
你司应于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局领取或更换许可证。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
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