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万头!野猪频繁在各地“闯祸”
我国的局部地区野猪已经出现了泛滥的局面,这不是危言耸听。据统计,目前栖息于此的野猪数量已突破万头,其中陕西、河南、四川、江苏、安徽等地更是野猪泛滥的重灾区。比如江苏南京,下山或单独或结伴闯进超市、学校、便利店、楼道,撞上门窗、汽车,掀翻垃圾桶,肆意破坏。目前,南京警方平均每个月都会接到十多个野猪闹事的报警电话,如今处理野猪问题已成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野生猪瘟的最大危害是破坏农作物。河南省栾川县每年都有野猪光顾、侵扰农田超过亩,其中有1/2的农作物经常是颗粒无收。无可厚非,浙江缙云县三溪乡拥有亩优质水田,竟有亩被野猪折腾得不成样子。受野猪破坏最严重的还要算双川镇,这座城市总共只有亩农田,却有亩农田因野猪特殊照顾,或者一年粮都白吃了。
除毁坏农作物外,野猪受伤、干扰等事件也时有发生。今年5月,河北省井陉县天长镇核桃园村突然出现一只成年野猪,体长达成人腰部,它先是在村子里四处觅食、游荡,然后又撞上3名村民,其中受伤最严重的是一名86岁的老人,他在村子里四处觅食、游荡,然后又撞上3名村民。第二个月,一头野猪悄悄钻进了南京栖霞区迈皋桥老街的一栋楼房,顺着楼道跑到三楼,对屋门一顿大骂,最后一次被警察打死,才消停了。
猪瘟在个别地区俨然成了“祸患”,国家为什么不采取措施?真的让野猪如此肆无忌惮吗?
事实上,在我国局部出现野猪泛滥的局面也不过是近30、40年的事。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人口急剧增加,耕地面积也无法养活大多数人,因此在五六十年代全国各地掀起一股围湖造田、伐木开垦的热潮。猪群的栖息地不断被挤压,被迫下山啃食庄稼,人兽大战从此打响。
山上的农夫为了消灭野猪,都拿起枪、锄头,或将野猪驱赶至捕鼠处,或用猎枪偷袭,捕获的野猪大多成为农民的果腹。但问题在于,捕杀野猪的势头并没有因为野猪数量的大量减少而停止,反而成为部分人的一种乐趣。到80年代末山林野猪已非常罕见,我国于年正式将野猪列入“三有保护动物”。三有保护动物指的是有益的或具有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任何人不得捕捉、猎杀,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从那时起,野猪数量开始快速增长。我国野生野猪基本上都处于食物链的塔尖位置,不存在天敌,而且食性杂,不挑食,小到植物茎叶、瓜果蔬菜、玉米、水稻,大到蜥蜴、蛙、禽等都来者不拒。更为重要的是,野猪繁殖力很强,可以一次产下8-12只幼仔,在野猪近乎疯狂的照顾下,绝大多数都能成长到成年。因此,短短的5、6年后,个别林地就有大量的野猪出现,比如浙江早在年就有条件地捕杀野猪,大大减少了野猪造成的损失。
事实上,猎杀野猪的进程并不理想,而且复杂多样。首先是野猪,野猪生性暴躁,特别是繁殖后代的时候,有几只野猪在以前就敢围攻虎与熊。鼻是野猪的秘密武器,它可以通过嗅到藏身于地下5、6米处的食物,可以顶着数百斤的物体。更为可怕的是,野猪爱打滚,泥沙和毛发混在一起后就变得坚硬无比,就像披了一层能抵御强击的铠甲,这无疑给猎杀野猪带来了困难。
此外,捕猎野猪。当前我国对猎杀野猪采取的是配额制,如果该地区没有配额就意味着不能捕猎。此时,野猪三有保护的动物身份反而成了它的“保护伞”,大摇大摆、向山下冲到庄稼地里,农民们除了驱赶以外别无选择。
成立专门的捕猎野猪队伍是目前较为流行的一种控制野猪的方法,实际操作中却存在很多问题。围野猪对参加者的身体素质、围捕技术要求比较高,比如遇到一头3、4百斤的野猪,单是长达10几公分的长,如果短时间不能将其击毙很可能遭到反击,稍有不慎就被野猪伤害。
例如,江西婺源县的“振飞狩猎社”,最早成立了专业围捕野猪的队伍,每年都有十多条猎犬流失,最高数达几十只。围捕过程中队员受伤可谓家常便饭,有时是被野猪伤,有时是跌倒摔碰,异常艰苦,许多围捕队都有人手不足的情况。因此,在江西九江这样的地方,每年有只野猪被捕杀,却没有完成。
毫无疑问,我们国家对于捕杀野猪是非常谨慎的。有些野猪味道香醇有嚼劲,一旦让普通人被猎杀,很可能使野猪再度濒临灭绝,所以很多情况下捕杀野猪都比较节制。现在的问题是,每年都有成千上万亩的农作物遭到野猪的破坏,如何处理野猪与人的关系,考验着专家和群众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