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二季度“丽水善人”公示
经团体引荐、下层选择和归纳评议,拟肯定王天文等13人为年第二季度“丽水善人”,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从年7月8日起至12日止。公示期间,各单元和小我对上述人选在楷模恪守选民基础德行样板、遵纪遵法等方面如成心见,都可来电、来信向市文化办反响。小我反响请署实在姓名及联络方法,单元请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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