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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通讯员虞浩林珊记者董文涛
缙云集中发放工人工资
“太谢谢了,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从法院执行干警的手里接过被拖欠工资时,老马那满是皱纹的脸上抑制不住地绽开了笑容。
近日,缙云县人民法院“春雷行动”,成功执行一起环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执行案件,依法拍卖企业的厂房和土地,为36名工人讨回了应得的工资。
老马今年56岁,小学文化。从年12月开始,老马所在的公司突然开始拖欠员工工资。老马和工友们多次讨要都被公司老板田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
辛苦打工挣来的工资却拿不回来,老马即气愤又心疼,只能向劳动部门求助。
缙云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确认,该公司须向老马等总共36名工人支付工资34.6万余元。年6月30日,36名民工陆续向缙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填写材料
法院执行干警们深知这些钱来之不易,第一时间开启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了立案手续,通知公司负责人田某某,要求该公司在限期内履行交款义务。但田某某却是一直声称没钱,一拖再拖。法院依法查封该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后经司法拍卖处置变现7.8万余元。
除了拍卖所得7.8万元,该公司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剩下了26余万,让执行干警们陷犯了难。
案件陷入僵局,工人们急了,担心拿不到工资,多次前往法院咨询进度,情绪也越来越激动。
“合法权益我们一定会保障。”执行干警顶着案件没有进展的压力,一方面积极与工友们沟通,让他们对法律有信心,另一方加班加点调查企业的财产线索。
工人领取血汗钱
终于,经过多日核算,企业资产与负债总额的巨大差距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怀疑。
顺着这条线索,执行干警发现企业股东田某某名下还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且两家企业间资金往来密切,存在财产混同的现象。
取证之后,执行干警马上约谈田某某,开展心理攻势。百般抵赖的田某某,直到看到干警拿出两家公司间的资金往来记录,才承认多次将公司的盈利用于投资个人独资企业厂房改建和改善个人家庭生活、购买房产等。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的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的,再公司无力承担还款责任时,可突破股东有限责任依法追究其还款义务。
随后,缙云法院依法查封了田某某名下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土地,并依法移送评估、拍卖。36名工人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