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丁碧威等2名同志为拟录用对象,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7月5日~7月11日止,共5个工作日。
四、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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