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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新闻网丨今天母亲生日,我却被处罚了

缙云新闻网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伴随着醉驾入刑的严苛,许多驾驶员都能够做到,可仍有一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

12月9日中午,缙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碧中队联合新建中队在新建镇河阳村村口路段设立临时检查卡点,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13时20分许,一辆黄色三轮电瓶车从河阳村里驶出来,执勤的交警看到驾驶员脸色有点红,准备用酒精测试棒对其检测有无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该男子拒不配合并口出狂言,扬言“自己在村里面开开,轮的到你们管……”引来许多村民围观。最后,在村民的劝说和民警的努力下,朱某接受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9毫克/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朱某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缙云县交警大队罚款元。

据了解,原来今天是朱某母亲89岁生日,为给母亲庆祝生日,趁着高兴喝了一碗半黄酒,驾车准备回家睡觉时,却不料被交警逮个正着。面对罚款,朱某真是悔不当初,这事情还不能让母亲知道,不然老母亲会心疼死了。

正所谓,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在此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上路务必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杜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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