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事厅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82号)文件精神,经体检、考察,拟聘用缙云县届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毕业生李泓佩等10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缙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9月4日起到9月12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缙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联系;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缙云县届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一)
缙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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