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缙云县道路交通管理,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有序,决定启用道路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年3月12日0时。
二、抓拍时间
每天24小时实时自动抓拍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抓拍路段
(一)新增的红绿灯违法抓拍路段
1、G国道路段:国道与东渡镇长坑路口、国道与东渡村交叉口、国道与缙云县职业中专路口、国道与五云街道大桥南路交叉口、国道与五云街道紫薇北路交叉口、国道与五云街道鼎湖路交叉口、国道与五云街道大桥北路交叉口、国道与岩西公路交叉口、国道与外新线交叉口、国道与新碧街道新华路交叉口、国道与新碧街道新发路交叉路口、国道与新碧街道新兴路交叉路口,以及与上述道路相连路口米内路段。
2、S省道路段:壶镇镇省道与省道交叉口、省道与壶镇镇聚贤路交叉口、省道与壶镇镇山河路交叉口、省道与壶镇镇云岭村路交叉口、省道与壶镇镇安居西路交叉口、省道与壶镇镇迎宾大道交叉口、省道与壶镇镇中山街交叉口、省道与壶镇镇石兴路交叉口,以及与上述道路相连路口米内路段。
3、五云街道路段:鼎湖路与蓬莱路交叉口、鼎湖路与好溪路交叉口、旭山路与紫薇路交叉口、南塘路与溪滨北路交叉口、南塘路与溪滨南路交叉口、南塘路与电力路交叉口,以及与上述道路相连路口米内路段。
4、壶镇镇路段:乐业大街与溪东南路路口、贤母西路与华强路路口、安居东路与溪东北路路口、安居东路与石龙路路口、贤母西路与中山街乐业大街路口、贤母西路与人民街路口、石龙路与乐业大街路口、石龙路高速出口路口、文教路与人民路路口、华强路与高速引线交叉口、石龙路与贤母东路交叉口、乐业大街与人民街交叉口、中山街与文教路交叉口、苍岭路与山雁路南交叉口、苍岭路与山雁路北交叉口、苍岭路与聚贤路交叉口、苍岭路与山河路交叉口、苍岭路与安居西路交叉口,以及与上述道路相连路口米内路段。
5、新碧街道路段:岩西公路与外早线交叉口,以及相连路口米内路段。
6、新建镇路段:岩西公路与新建镇新寺路路口,以及相连路口米内路段。
(二)新增的学校周边违停抓拍路段
1、五云街道:缙云县二中路口、缙云县实验小学门口、五云街道中心幼儿园门口、紫薇小学门口、水南小学门口、新区实验幼儿园门口、缙云县实验幼儿园门口、机关幼儿园门口、周村幼儿园门口、天才宝贝幼儿园门口、宝宝幼儿园门口、新爱婴幼儿园门口、缙云县瑞杰实验学校主入口、金苹果幼儿园门口、白云山武术学校路口、缙云县培仁实验小学门口、金娃娃幼儿园门口。
2、壶镇镇:湖川初中门口、第二实验小学门口、团结小学门口、湖川小学门口、上王小学门口、坑沿小学门口、唐市小学门口、壶镇镇幼儿园门口、团结幼儿园门口、小哈佛幼儿园门口。
3、仙都街道:仙都幼儿园门口、仙都小学门口。
4、新碧街道:新碧初中门口。
5、舒洪镇:中心幼儿园门口、舒洪小学门口。
6、东方镇:岱石小学门口。
7、东渡镇:东渡初中门口。
8、新建镇:新建小学门口。
9、胡源乡:章村小学门口。
10、前路乡:前路小学门口。
(三)新增的礼让斑马线抓拍路段
壶镇镇石龙路实验二小南门路口斑马线。
四、抓拍范围
1、违法停车超过90秒的〔在路口及导向车道内、机动车道内违法停车严重影响交通的,以及在人行横道、公交站牌(亭)限停区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将不限时抓拍〕。
2、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3、逆向行驶的。
4、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的。
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按规定停车让行的。
6、在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7、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8、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9、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0、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11、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
12、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14、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15、在没有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16、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17、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的。
18、未按规定正确使用灯光的。
请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3月5日
来源
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