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缙云新闻网
关于对县城部分商业街实施定时上门分类清运垃圾的公告
县城垃圾上门回收示意图
根据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水平,规范商业街垃圾分类清运,从源头治理乱扔乱倒生活垃圾现象,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县城部分市政道路两侧沿街店铺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定时上门分类清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行定时上门分类清运阶段:年3月1日——年3月9日。在此期间,分类办、执法局、建设局、市监局联合工作组将上门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告知书》。
二、正式定时上门分类清运阶段:年3月10日开始。
三、定时上门分类清运范围:对以下商业街实施定时上门分类清运垃圾(详见《缙云县城区垃圾上门回收示意图》):
1.大桥南路(电影院-湾潭市场路口);
2.溪滨南路(电影院-步云桥)、水南街、谢山路(路口-医药公司门口);
3.迎晖路(迎晖桥头-国道口)、电力路、溪滨南路(电力路口-新南塘桥);
4.溪滨北路(大桥北路仙都宾馆门口-迎晖桥头);
5.复兴街、剧院路、槐花街(老十字街)(胜利街-李祠堂);
6.南塘路(三角塘垃圾池)-寺后东路(黄龙路口);
7.旭山路;
8.黄龙路(文晖名苑门口-黄龙仙都路口);
9.问渔路(紫薇路口-啤酒厂门口-鼎湖蓬莱路口);
10.蓬莱路;
11.永宁路;
12.紫薇路(旭山路口-好溪鼎湖路口);
13.仙都路(鼎湖路口);
14.翠竹路(西寮巷口-翠竹紫薇路口)。
上述街道均已设置定时上门分类清运时间指示牌,配备定时上门分类清运车辆。
四、定时上门分类清运时间:根据沿街店铺工作性质及营业时间,统筹安排七条上门分类清运线路,每条线路每天上午和晚上各安排一次上门分类清运。各线路具体分类清运时间请参阅各区域指示牌和《告知书》。
请沿线各店铺经营户积极配合定时上门分类清运垃圾工作,将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并妥善放置,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分类投放到上门分类清运车上,不要把垃圾堆放在店门口,或者扫到道路上。对违反规定者,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特此公告。
缙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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