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给缙云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太感谢你们的帮助了,判决下来了,不久我们将会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了。”5月28日,缙云市民王某某打电话到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反馈情况。
原来,王某某和工友12人于年的9月份到舟山市岱山县某村为老板韩某某做造林工作,约定的工资为元/天,做了48天。除去相应的预支费用,韩某某共欠他们10余万元。年11月15日,在岱山县劳动局的调解下,他们先拿到了4万元,剩余的部分韩某某也承诺会尽快支付。
等他们全部回到缙云,多次电话联系韩某某讨要剩余款项,但韩某某态度推脱甚至电话也不接。于是,他们就找到了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帮帮他们。
这12名农民工的朋友能拿的回来吗?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又是怎么做的呢?
原来,在年,舟山市与丽水市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山海协作工程”,聚力打造了“山海协作工程”之法律援助实践,连接起了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的工作桥梁。
工作人员给缙云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借助两市建立的法律援助业务“异地协作”合作机制,与岱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有效对接,将该案件主要案情和实际困难一一向岱山县法援中心进行说明。针对王某某等12人群体性农民工讨薪这个特殊案件,两中心经过多次沟通联系后,形成了初步的工作思路,决定由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完成该案的全部初审工作,并制作谈话笔录,同时将申请材料转交至岱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两县为当事人跨市申请开通了一条“直达高速路”。
这不仅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车旅开支,也是为了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实现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最多跑一地”,使当事人得以享受更便捷更快速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下步,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跟踪该案件,与岱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形成日常联络机制,尽最大力度确保他们能及时拿到工资报酬。
据悉,年截至目前,丽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提供劳动纠纷类法律咨询件,诉前法律服务件,代写文书份,受理指派劳动争议类法律援助件,为当事人减免律师费17余万元,换回损失.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