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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缙云检察在行动

「本文来源:浙江日报」

“针对贵院提出的公示中未对个人信息作脱敏处理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实施立行立改,并对栏目进行了全面摸排整改,感谢贵院提出的良好建议。”日前,缙云县检察院收到了缙云县农业农村局的检察建议书回复函。

近期,缙云县检察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对全县各个部门发布的有关个人信息公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缙云县8家单位未依法履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职责,在过往的多项公示信息中过度公开近十万名公民的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从国家层面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明确了检察机关在个人信息保护中负有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为形成重视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奠定基础。

缙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网站是政务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受到社会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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