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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方面来看,分析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存在的

随着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因缺乏长远的计划和合理的安排,导致了许多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也面临着失去源于土地的基本生活保障,成为了城市中的新贫困群体,游离于农村和城市两地之间。

与此同时,就业问题作为失地农民最核心的问题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实现就业是失地农民改善生活困境的唯一可持续生计路径。

而当前,我国失地农民就业形式非常严峻,他们整体文化素质低,基本不具备二、三产业劳动技能,又缺乏畅通的就业信息渠道,种种不利因素使得他们的就业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从3方面来看,分析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存在的原因,有何解决方式?

失地农民就业扶持不完善

一是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模式形式单一。

在处理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时,通常将经济补偿即一次性货币补偿作为该解决地区失地农民问题的核心办法,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无法获得可靠保障。

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定不同的片区,补偿标准不等。

补偿款直接由财政划入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核算后再进行分配。据调查,在分配过程中,绝大多数村集体都会扣留部分补偿款,并不能把全部资金都划入失地农民账户。

这种安置模式缺乏有效引导及约束,对失地农民来说是不利的,它既不能保证失地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又忽视了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服务,譬如专业的就业、创业指导。

大部分的失地农民希望得到的安置模式为政府就业安置,这是因为一方面政府安排的工作比较有保障,另一方面能减少失地农民自身在寻找就业路径中的困难。

在大部分地区,失地前以务农为主要职业的失地农民占到总人数的50%以上。

由于单一的安置模式,他们中的大部分在土地征收后都面临着自谋职业,又因就业环境非常严峻,就业压力大,失地农民由于缺乏专业的技能知识,在就业过程中通常处于劣势。

因此,单一的就业安置模式是造成该区域失地农民就业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政府缺乏有关失地农民就业的扶持与鼓励政策。

例如,针对失地农民,缙云县每年开展“村企对接”精准招聘活动。

但由于政府更多的是注重就业的形式,而不是主动去追求就业的效果,在历年开展的活动中,参加企业数量非常少,且企业对劳动力要求与失地农民的素质和技能不匹配,致使政府意图与实际运行脱节,使得招聘活动只流于形式。

由于大部分岗位招聘条件与失地农民所具备的素质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最后只有很少一部分技术含量低、稳定性差的岗位被消化。

三是失地农民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

当前失地农民对就业信息比较闭塞,不能及时地对就业信息进行掌握和了解,又因缙云县城镇化起步晚,还未建立一整套健全的失地农民就业服务体系,在当地企业和失地农民之间没有发挥好“媒介”的作用,履行好实现失地农民顺利就业的职能。

许多失地农民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难以获取相关的就业信息,在就业时困难重重。对此,劳动部门应当健全失地农民就业服务体系,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帮助,包括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失业登记等,将岗位信息及时地传达给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制度不健全

大多数地方根据失地农民实际情况,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建立起包括农民、企业和学校在内的培训模式,邀请相关的专家和教师传授一些专业技能知识,帮助失地农民实现就业。

此外,结合本地特色,积极开展电商培训工作,打造出了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立体化的营销网络体系。

虽然,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效果较为明显,但是由于有限的经费投入,只有较少一部分失地农民获得了培训机会。

此外,在就业培训前也没有充分做好调查和宣传工作,没有根据失地农民实际需求来安排培训,以致于失地农民对课程内容不了解,培训效率大打折扣,从另一方面造成了培训资源的浪费。

归纳起来,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

一是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政策宣传力度不足。

据调查统计,有75%以上的失地农民表示不了解政府的就业培训政策,这反映了失地农民培训政策宣传存在着明显的渠道阻塞问题。

在实践中,由于引导服务不到位,失地农民很难及时地获得所需就职信息。通过访谈,我们发现当前失地农民培训招生方面,采用的模式是培训机构自主招生,而培训机构采取的广告模式大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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